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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明确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6-17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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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细化17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全年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 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系统政府职能。深化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方便民众服务民众;坚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权责清单认真审核把关,严把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环保准入审批,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推进立法工作开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修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规规定,做好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把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配合做好损害鉴定评估,并积极推进索赔实践。 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运用,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管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严格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根据《商洛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县区分局、监察支队环境行政处罚进行案卷评查。 依法回应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落实《商洛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回应公众投诉,主动化解矛盾,涉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全年办理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沟通联系,依法做好行政应诉、仲裁应诉工作。 加强法制能力建设,夯实执法基础。紧抓“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组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五进”宣传;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遴选优秀干部职工参与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培养提升一线人员执法能力水平;续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环境重大决策、审查规范性文件、案卷评查等方面的法律指导作用,有效防范行政作为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