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复议应诉

济南市槐荫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揭牌成立

发布日期:2018-12-17 10:14:00

34072

日前,济南市槐荫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槐荫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济南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江涛,槐荫区副区长梁弘,槐荫区法院院长刘文明、副院长程向荣参加了揭牌仪式。据悉,这是全市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 槐荫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工作人员由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等组成,由槐荫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联系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日常工作。据了解,行政案件在开庭审理前,经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导入和解中心,进入审前和解程序,在法官指导下,由特邀和解员对当事人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协调沟通,化解矛盾;无法达成和解的案件,则继续转入诉讼程序。 据济南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江涛介绍,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成立是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争议和解机制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