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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法制办三举措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化

发布日期:2018-11-05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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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乐清市法制办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引入听证制度,通过三项举措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化。 一是健全听证活动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听证当事人权利义务、听证纪律以及旁听纪律和要求等内容,完善了听证审理步骤,明确听证回避、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方面的条件,并规范了“合并听证”制度,确保听证活动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引入行政复议陪议制度。2016年,乐清市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在听证案件中引入行政复议陪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了14人,建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陪议员队伍,2017年,陪议员参与听证案件35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26.5%。从2018年开始,陪议员参与听证案件已占听证案件总数的100%。 三是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大力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重大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凡是涉及案情复杂、影响较大行政复议案件,一律通知被申请人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都能按要求出席市政府行政复议听证会,并作为本机关代理人进行积极答辩和矛盾协调工作。 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已成为化解重大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机制,促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断重视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 来源:浙江省法制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