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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政府法制办多举措指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10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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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行为,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靖边县政府法制办多举措指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列举开庭时间表。将县法院、市中院受理的行政应诉案件的开庭时间、主办法官、案由、案号、被告、原告等内容统计列表,要求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的负责人出庭应诉。 列举应当出庭的案件情形。本单位当年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重大影响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等,应诉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多方式指导出庭应诉。通过电话、工作群、手机短信等数据平台指导行政应诉机关作为被告出庭,依法参与诉讼;明示应诉机关负责人的范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注意事项等。 高度重视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作为行政应诉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在接到应诉通知和起诉状副本后,应积极参加诉讼活动,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