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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政府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8-05-02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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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审理平利县政府、西河镇人民政府与王某、第三人王某某林业管理行政处理决定一案中,发现该县政府分别为王某、王某某颁发的两个林权证所记载面积存在重合,建议平利县政府主动纠正颁证行为。平利县政府为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减少当事人累诉,及时解决林权纠纷,决定拟撤销上述两个林权证,为有效保障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就拟撤销两林权证一事进行听证。4月20日平利县政府行政许可听证会在县政府信访接待会议室举行。 听证会由听证主持人,两名听证员,及一名书记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镇村10余人参加了听证。听证会上,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分别对自己的观点和依据进行陈述,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通过听证,行政许可机关进一步了解了案情事实和证据,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取得良好的效果。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前,应当充分保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有利于提高行政许可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该县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积极引入听证程序,是一次有益探索,对严格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