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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诱发病身亡 三调联动化干戈

发布日期:2020-04-30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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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洛市镇安县米粮司法所及时会同米粮派出所、米粮法庭实行三调联动,成功处理了一起因修路占地纠纷,发生口角导致当事人高血压症复发,送医救治身亡的案件,化解了一起民转刑事件。 事情起因是:4月14日下午18时50分许,家住西河村八组的朱某(男,52岁,有高血压病史,做过一次脑梗手术 )到本村四组赵某某家谈事,出门走到桥头时,遇到往地里走的阮某(女,61岁),当阮某看到朱某上车准备离去时,上前敲车窗,要求朱某去现场看一下前年修路占地情况,朱某不愿意去,双方发生口角,导致朱某血压升高,经送西安市第一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朱某死亡一事不属于刑事案件。建议朱某家属找村人民调解组织处理。朱某的亲属向西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当事人阮某赔偿共计壹佰壹拾叁万元(113万元)赔偿金,并要求阮某对朱某亲属进行赔礼道歉。 村调委会将情况反映给米粮司法所,米粮司法所及时会同米粮派出所、米粮法庭到西河村委会,调查取证,先后三次调解,因双方诉求分歧较大,调解无果。工作人员没有放弃,坚持背靠背给双方做工作,释法明理,反复给朱某家属讲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中阮某造成的责任,以及阮某家庭贫困,属在册贫困户,经济拮据,家庭成员有大病、有残疾、有精神病、有二个幼儿,调委会认定朱某本身患病,在争吵时未保持沉默,阮某与朱某发生争吵,其行为虽有不当,但却不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双方均有过错,朱某未顾及自己的身体状况,未控制情绪,与阮某争吵后,情绪过激诱发疾病导致死亡,虽有死者自身因素,但也与阮某有轻微的责任的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引导当事双方求同存异,通过9天的努力,4月28日下午最后达成阮某向朱某家属支付一次性补偿金肆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确保亡者入土为安,避免了一场民转刑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王清怀 记者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