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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司法局建立平安稳定信息研判系列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0-03-04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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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防控能力,增强信息研判实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日前,洛南县司法局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平安稳定信息研判系列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日报告工作机制。司法行政系统由司法局牵头,建立局属各单位、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行业调委会四级信息网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并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社情动态和矛盾纠纷信息,实行日报告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周研判“3+N”工作机制。按照县研判中心“3+N”工作机制(“3”即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三个牵头部门,“N”是指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涉稳单位),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平时周研判、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日研判、紧急问题随时研判制度。县司法局研判中心按照平安稳定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行业调委会报送的平安稳定信息进行归类分析,并将研判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由局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县研判中心。 三是建立月会商、季总结工作机制。县局研判中心在每月末综合分析本月工作基本情况,研判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不稳定问题,分析原因,预判下月社会稳定态势,提出研判意见和工作建议。在每季末,全面分析总结本季度社会稳定形势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研判下一阶段社会稳定形势及对策建议,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同时各司法所、各局属单位、各行业调委会要建立相应机制,每月、每季向县局研判中心报送相关情况。 四是建立签字上报责任机制。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行业调委会将上周平安稳定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情况汇总后分别由所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局研判中心,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并在随后书面报送详细情况。 五是建立研判交办和办理反馈机制。对日报告及周研判发现的涉稳突出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县局研判中心第一时间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明确办理时限,交办相关人员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反馈办理情况,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的,应做出情况说明并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六是建立通报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行业调委会平安稳定信息日报告、周研判、月会商、季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其结果列为全年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因不严格落实本机制,造成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者因处置不及时、不恰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