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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八措并举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发布日期:2020-01-13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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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采取八项工作举措,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的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是全力做好平安稳定信息研判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忧患意识,加大信息研判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二是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减少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从源头避免行政争议。高效办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 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健全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注重收集掌握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抓好群体性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深入排查特定利益群体,尤其是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讨薪讨债、非法集资、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监管制度,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矫正小组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防脱管失控和再次违法犯罪。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针对性的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对节日期间生活、工作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自觉遵纪守法。 五是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助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基层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大对律师代理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力度,防止借机炒作。发挥好公证工作的职能优势,做好公证法律援助,切实通过预防疏导、监督保障、沟通媒介等功能,促进民事、商事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全方位做好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要为解决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积极减免困难群众的相关费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鉴定结论的采信率。 六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为契机,利用春节假期走访慰问、开展扶贫、探亲走访等时机,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民心。同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旅游、交通、安全、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要突出农民工、流动人口、留守群体、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深入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进法治商洛建设。 七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信访部门值班接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加大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力度,及时负责地办理群众来信,文明热情地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争取早办结案件、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负担。 八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肃带值班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和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对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