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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领导肯定

发布日期:2018-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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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处长黄永一行五人来陕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在省人大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志强参加座谈会并作工作汇报。 从2015年起,省司法厅积极协助省高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组织好、选任好、使用好、管理好、落实好”的总体要求,立足实践、大胆探索,全面落实改革举措,大力推进实践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华阴市试点选任工作经验及全省试点做法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刊发。经过近两年实施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从2856名增加到6982名,达到基层法官人数的2.34倍。2015年底5个试点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623名,已经全部培训上岗。截止2017年4月,各试点法院适用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方式参审案件共计6204件,其中采用五人以上组成的合议庭庭审案件444件,一审普通案件参审率达到79%,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优势。 苏泽林、郎胜、安东对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真听取了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会上,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蔡青作了发言汇报,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学者、雁塔区4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来自西安市中院等五家试点法院、西安市司法局、雁塔区司法局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