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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2015年基层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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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2015年基层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要求,以法治为引领,以“六大行动”为主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加快法治商洛、幸福商洛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人民调解工作 总体目标是:围绕“122”工作思路(建好“一支队伍”)、抓好“两个组织”、推进“两项工作”),全面深化“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 建好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1、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办法》,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明确选任条件和程序。以公推公选的方式产生镇(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以政府购 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县(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区)调解中心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时间要求:9月底) 2、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办班与深入基层轮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组织好选派调委会主任参加省厅和市局的集中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轮训基层调解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时间要求:9月底以前) (二)抓好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3、建立市、县人民调解协会。协调、督促市、县同步设立人民调解协会,为县(区)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奠定基础。发挥人民调解协会在行业自律、人民调解员权益保障、经费筹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时间要求:10月底) 4、充实完善镇(办)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紧扣全市镇村综合改革,抓好撤并后新建镇(办)、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选齐配强人民调解员。(时间要求:7月底) 5、设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专门的调解员或调解工作室,主要负责调处发案较少、没有对口设立调解组织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对原有单独设立的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完善和规范,着力解决由行政机关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时间要求:10月底) (三)推进“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窗口建设两项工作 6、落实“以案定补”政策规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要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三个县(区)司法局尽快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出台本地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具体标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时间要求:10月底) 7、推进人民调解窗口建设。在各县(区)、镇(办)政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窗口,配备专人负责接待、受理和转办人民调解案件。(时间要求:10月底) 二、司法所工作 总体目标是:紧扣全市镇村综合改革大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突出专编管理、职能延伸、能力提升三个重点,确保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以专编管理为抓手,着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 8、加强司法所专编管理。按照政法专编和政法机关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省编办等部门出台的司法所专编管理办法,将司法所专编分离出乡镇机关,全部集中统一到县(区)司法局。明确司法所专编工作人员任条件和任免程序,提高专编使用效能。加强对专编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确保专编专用。(时间要求:6月底) 9、加强业务培训。整合师资力量,在省、市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过程中穿插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高司法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时间要求:3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 10、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各县(区)要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建立台账,逐级报备,确保上下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省厅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县(区)司法局要与镇村综合改革后移交镇(办)管理的司法所所属的镇(办)的沟通协调,确保司法所原有功能设置和外观标识不因镇村综合改革而改变(时间要求:5月底) (二)以村(居)司法所工作站建设发展为抓手,着力推进司法所工作向村(居)延伸。 11、加快村(居)司法工作站建设。结合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加大村(居)司法工作站建设力度,在村调委会设立司法工作站,由调委会主任兼任司法工作站站长,确保工作覆盖面达到建制村(居)的70%。 12、规范司法工作站工作。研究制定依托司法工作站推动司法所工作向村(居)延伸的方法和措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司法所工作,为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司法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项矛盾纠纷。(时间要求:10月底) (三)以“执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 13、开展“执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实施“执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完善执法程序,推进执法公开,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司法所实现“三个提升三个下降”(即:全社会对司法所的知晓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明显提升;涉及司法所的信访案件数明显下降、投诉举报数明显下降、司法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数明显下降)。(时间要求:全年)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总体目标是: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着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4、组织开展“忠于法律、崇尚道德、严格纪律”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建章立制等方式,加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做到“三有二落实”(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落实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纪律教育,增强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守执业纪律的自觉性,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形象。(时间要求:6月底) 商洛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