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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司法局顺利完成商洛高新区社区矫正对象移交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05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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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市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商洛高新区托管村(社区)接收工作方案》及4月28日商州区接收商洛高新区辖管村(社区)工作对接推进会议要求。4月29日下午4时,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宏主持召开商州区司法局接收商洛高新区社区矫正对象移交会议。会上,张宏宣读了相关移交文件,高新区信访局局长王慧宣布11名社区矫正对象移交名单,区司法局副局长雷永杰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相关规定,重申了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通报了3起社区矫正对象违法案例,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张恒明确了接交的11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责任人。丹南派出所、沙河子派出所负责人及刘湾、沙河子司法所全体干警,任塬社区、静泉社区、党塬村、郭家村、西涧村主要负责人及11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移交仪式。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宏就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执法工作,回归的刘湾街道以及7个村社区、沙河子镇以及4个村社区的党政负责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二要明确各自职责,夯实监管责任。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按时打卡,定期报告,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等。各司法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教育帮助。三要尽快熟悉情况,强化监管矫治。省党代会等重点节会在即,刘湾、沙河子两个司法所要充分认识本次监管移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一时间熟悉案情,掌握矫正对象基本特征和现实情况,迅速逐人成立社区矫正小组,立即依法开展矫治工作,严格落实钉钉打卡制度、请销假制度,严密监管,严禁脱管漏管、越界和不假外出等违规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非必要不出市,确保社区矫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