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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定点援助工作对接会议

发布日期:2018-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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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8月底前实现我省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目标,6月21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定点援助工作对接会议,对省属律师事务所定点援助汉中、安康部分县区,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艾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艾平指出,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是惠及民生的实事、好事。省司法厅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分步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定期深入村(居)坐班值守,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体检,协助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受到基层群众普遍欢迎。截至目前,我省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1%,未覆盖的村(居)主要集中在安康、汉中等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   李艾平强调,担任汉中、安康252个贫困村法律顾问的176名律师,要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工作。要做到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相结合,以电话、网上、微信服务等方式为主。顾问律师要在村(居)积极创建微信群,吸纳村(居)委会组成人员、法律明白人等入群。   李艾平指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中,主要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不到位、保障机制未建立、科学统筹待加强等突出问题。今年要重点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借鉴先进省份经验、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多种服务资源、融合先进信息手段等办法,集中力量完成全覆盖任务,普遍提高服务质量。   李艾平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定点援助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康市、汉中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要督导县(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做好对接工作。相关县(区)司法局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尽快确定每名顾问律师所服务的村(居),并督促签订服务协议。省直律师事务所要督促本所定点援助律师及时与村(居)开展业务对接。顾问律师要尽快与相关县(区)司法局联系,确定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掘培育先进典型,为深入开展顾问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将适时表彰服务成效明显的顾问律师。   会议还学习了有关文件,宁陕县司法局、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作了发言,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对律师参与顾问工作提出要求。   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汉中市、安康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公律科长,汉中市、安康市有关县(区)司法局长,相关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