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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推进“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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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推进“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2014年是“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推进年,法律服务各项工作要在2013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局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在强服务、强管理、勇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为全面深化改茸,推进幸福商洛建设,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跨越、大发展、大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 一是着力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监管,夯实管理职能;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构筑公开、公正、和谐的司法环境;四是切实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建立科学评估机制;五是做好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发挥好组织活动作用。 二、围绕大局,推进服务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 一是深化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顾问选配、服务跟踪、定期回访、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服务“两会”、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等法律顾问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决策、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深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工作,推广法律服务团驻经济开发园区、工业园区办公室经验,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结对服务活动,帮助民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四是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 三、服务群众,推进保障和服务民生实现新突破。 一是发挥律师法律服务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作用,为政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数量占到公证机构年度办证量的5%以上,且每个公证处最少不低于20件,全市援助量达150件以上;三是坚持应援尽援,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扩大覆盖范围,保持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全年办案1300件以上;四是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全年提供不少于30件的减免费鉴定服务,彰显司法鉴定执业为民宗旨;五是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暖阳行动”,做好农民工、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 四、面向基层,推进便民服务实现新突破。 一是开展“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社区、村户”活动,选拔优秀律师联系基层司法所,帮助解决难点、疑点问题;二是深化“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活动,促进律师法律服务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城市和人口稠密区 “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法律服务中心;三是在总结去年“三官一律”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五个一”即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参与一起案件矛盾纠纷调解活动、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四是组织开展全市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年内实现30%的机构达到临街一层无障碍;六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监管,有序发展,不断满足社会对司法鉴定的需求。 五、树立形象,推进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提升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树正气、树形像、有作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树立律师行业公信力;二是有效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投诉查处工作,加强律师公证执业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三是深化“百处万件”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狠抓公证质量,全年评查公证案卷数量占到所监管公证机构本年度办证量的20%以上;四是组织开展“百县万案”法律援助案件大评查活动,评选法律援助“双十佳”,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分期分批进行业务知识、工作方法、职业道德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六是多措并举优化司法鉴定服务,公示执业信息,公布收费标准,张贴操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推行“三包”负责制。 六、扩大宣传,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社会评价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网上法律服务面对面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建设全市法律援助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和全市公证信息化平台,切实强化新媒体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劳务市场,举办法律大讲堂,开设法治专栏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和落实律师服务“三农”十项举措、公证服务八项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四是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持续宣传法律服务惠民政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不断创新,勇于开拓,推进行动取得新进展;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动态监管,防止和克服走过场;要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以经验交流会、惠民行动推进会等形式,推进行动取得新成效,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局公律科。 文章录入: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