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服务

2014年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4-21 00:00:00

33675

  2014年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律师公证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中、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勇闯新、敢担当、争一流”,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服务民生保障,严格执法诚信执业,全面提升律师公证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幸福商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实现6个提升。 一、围绕主线,坚持理念,实现法律服务队伍新提升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中、省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增强忠诚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抓好学用结合,把学习会议精神与市委、市政府对律师公证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与推动律师公证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与推动律师公证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宣传,使“勇闯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打造商洛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品牌。 二、围绕大局,勇于创新,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新提升     一是深化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顾问选配、服务跟踪、定期回访、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服务“两会”、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等法律顾问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深化全市经济社会法律服务团工作,推广法律服务团设立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办公室经验,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结对服务活动,送法进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搞好“法律外包装”;四是围绕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和实施,组织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 三、关注基层,服务群众,实现服务民生工作新提升  一是发挥律师法律服务涉法涉诉信访作用,为政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法律援助数量占到公证机构年度办证量的5%以上,而且每处不少于20件;三是指导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律师服务“三农”十项举措,开展对农民工、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的公益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四是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 四、延伸触角,积极拓展,实现便民服务工作新提升     一是配合省上开展的“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社区、村户”活动,选拔优秀律师联系基层司法所,帮助解决难点、疑点问题;二是深化“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活动,促进律师法律服务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探索在城市和人口稠密区建立“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中心;三是进一步做好 “三官一律”工作,认真落实“五个一”即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参与一起案件矛盾纠纷调解活动、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管理,树立形象,实现法律服务规范建设新提升 一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树正气、树形象、有作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树立律师行业公信力;二是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实行律师违法违规定期通报制度;三是深化“百处万件”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狠抓公证质量,各县(区)司法局评查公证案卷数量占到所监管公证机构本年度办证量的20%以上;四是强化培训工作,分期分批进行业务知识、群众工作方法、职业道德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律师公证社会评价实现新提升 一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举办法律大讲堂,开设法治专栏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认知度;二是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持续宣传法律服务惠民政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文章录入: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