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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四项措施推进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2018-08-06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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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镇安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县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镇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县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镇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改革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成立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8名,局长和1名副局长、业务干部1人已配备到位,其余业务干部及窗口工作人员正在考察选配招聘中,7月底将配备到位。目前,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挂牌、印章启用等均已到位,工作已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思路,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县上组织相关部门外出考察学习,全面了解其他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审批流程改造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镇安实际,提出了建立“审管分离”的工作机制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业务、一套平台保运转”的审批体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 “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降成本” 四个关键环节,制定下发了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列出了职能部门“放、管、服”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三是理顺工作机制,试点运行更加规范。将16个部门的126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集中审批,原相关部门继续承担监管的主体责任,理顺了审批与监管的关系。将县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具体负责后台审批、服务效能监察等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便民热线办理等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行政审批业务受理窗口,实行网上推送审核办理。对涉及复杂项目或多部门审批的,建立了“并联审批”机制,力争缩短审批时限50%以上,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目前,县发改局承担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完成移交,其余行政许可事项正在陆续移交。 四是创新服务模式,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平台,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需求出发,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和“一号、一窗、一网”的业务标准,规划设计窗口业务布局,改造升级“行政审批系统”,通过手机APP、网上审批大厅实现网络审批、确认、认证和电子监察功能,对入驻服务大厅的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分类转办、强效监察,通过规范化的一窗受理、智能化的审批平台、便捷高效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次数,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不跑路,甚至不跑路”,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镇安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