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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开展首届“促进法治典型事件、践行法治典型人物”选树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06-08 1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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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普法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法学会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商洛市“促进法治典型事件、践行法治典型人物”选树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市首届法治典型事件和典型人物选树宣传活动的序幕。

本次选树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商洛”为主题,将对近几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发挥突出、示范引领明显、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领域的典型事件、典型人物进行选树和宣传。

选树活动于2023年6月至9月开展,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启动。印发选树宣传活动通知,充分利用媒体平台、门户网站对选树宣传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推荐申报。按照评选标准,由各县(区)、市级政法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其他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等推荐申报。三是初评入围。收集汇总、梳理筛选推荐申报材料,形成候选法治事件、法治人物初评意见。候选法治事件、法治人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媒体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四是决选定评。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形成评委会评审意见。对特别突出的促进法治典型事件、践行法治典型人物推荐参加全省宣传选树活动。五是宣传发布。对首届促进法治典型事件、践行法治典型人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适时举办发布仪式,发布入选名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先进选树宣传活动,目的是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商洛建设。为推动活动公正有序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成立选树宣传活动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选树宣传活动日常事务。抽调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相关部门法治建设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担任评委,确保选树宣传活动全程公平公正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