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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开展全市公证质量检查

发布日期:2023-09-11 17: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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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司法局组织对全市公证机构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涉及不动产权属处分的委托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鹏等参加相关活动。

从检查情况看,公证质量整体上有所提高,办证程序规范,笔录表述正确,证明材料齐全,能较完整的反映从申请到送达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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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要求,要坚持公证质量就是生命线的意识,教育引导公证员坚持依法执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规范办理公证事务;要坚持执业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要坚持质量至上,高标准办理公证事务,坚持诚信执业,杜绝出现假证、错证。要健全公证执业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排查公证质量和效率,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健全公证质量监管制度,完善落实公证复查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公证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证受理、审查核实、出证审批、立卷归档、质量评价、争议处理、责任追究等程序和标准;强化质量监管手段,积极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办证信息录入、流程控制、质量监管规范运行,跟踪监督办证全过程,不断提高公证质效。要落实公证机构质量控制机制,严格公证受理标准,对申请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虚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依法不予办理公证;健全质量过程控制机制,对申请公证事项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认真核实;健全便民利民服务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办证效率,明确出证时限,提升服务品质,真正做到优质高效、便民利民。要推进公证执业机构建设,落实执业管理责任,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公证舆情监测,及时报送涉及公证服务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通过公证质量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公证机构和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了公证执业行为,提升了公证质量、办证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公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